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博客教程

诉讼时效规定_诉讼时效规定

时间:2024-05-23 21:54 阅读数:7150人阅读

*** 次数:1999998 已用完,请联系开发者***

金正大:虚假陈述诉讼的诉讼时效于2025年1月届满金融界5月16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金正大提问:请问,截止日内公司虚假陈述诉讼是否全部完结。公司回答表示:虚假陈述诉讼的诉讼时效于2025年1月届满。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20191028090643941.jpg

遭遇借钱不还 有无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都是从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你们签订的是不定期民间借贷合同,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则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你朋友又了解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他就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作为理由进行抗辩...

1000

?△? 一审胜诉,诉讼时效将近 金花股份索赔进行中记者 金音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金花股份;证券代码:600080)2020年8月4日,金花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号)。诉讼时效截至2023年8月4日,即将届满。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含当...

1005429382065.jpg

起诉还款错过诉讼时效,20万欠款能否追回?法官说法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该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拒绝履行其给付义务的法律制度。权利人要注意主张权利的时间限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通过法律规定的有效途径向对方主张...

43a7d933c895d14338c285f771f082025baf07a9.jpg

江西男子借给朋友61万4年后无法要回,法院:已过3年诉讼时效江西男子借给朋友61万4年后无法要回,法院:已过3年诉讼时效 借给朋友61万,四年未还,这钱竟然要不回来了? 2018年,老张因做生意需用资金,向朋友老陈借款61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在2018年至2019年借款期间,老张以自己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物对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办...

ee2216ffe3fd4f4d8e21894afc2a8b67.png

超过诉讼时效 债主涂改借条要不回欠款还被罚款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自2019年7月8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李某于2023年3月14日提起本案诉讼,王某主张本案超过诉讼时效,且本案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

20180318101558810.jpg

力源科技、宜通世纪相继被罚 长园集团股民诉讼时效不足四个月该案诉讼时效已不足四个月,尚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抓住最后索赔机会。力源科技、宜通世纪因信披违规被罚2023年6月21日晚间,力源科技发...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此外...

80b48a8f7cbe4a56b3a4883dbb2e1d63.jpeg

男子借给朋友61万4年后无法要回,法院:债权诉讼时效已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同时注意在索要过程中要保留相应证据。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

e493a6fa8fe54f0f9a6c9de277da9413.jpeg

男子借给朋友61万,4年后钱竟无法要回,法院:3年诉讼时效已过老张却向法院起诉,要求老陈配合其办理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并返还房屋所有权证。老陈一看张先生竟做到如此地步,于是也不再客气,直接要求老张先把钱给还了。两人为此还闹上了法庭,但是法院给出的答案却是:“已过3年诉讼时效”,难不成这钱要不回来了吗?相关法律规定信丰县人民...

a96ofo6175864398855.jpeg

好友借5000元后16年未还,现仅愿偿还1000元,法院:已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以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将予以支持。因此,法官再次提醒大家: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债权人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别让自己的合法权利“过期”啦!法律小知识01诉讼时效一般为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

517.jpg

袋鼠加速器部分文章、数据、图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删除。邮箱:xxxxxxx@qq.com